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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大数据局

德州市大数据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有声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大数据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德州市大数据局网站(http://dsjj.de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规范做好主动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有序公开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等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年德州市大数据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87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8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1场。优化财政资金信息专栏,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共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部门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部门会议公开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提高100%,主要涉及德州市政务新媒体的数量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4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占100%;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印发《关于调整德州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市大数据局主动公开目录。公文类政府信息严格遵守“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组建大数据局政府文件库日常运维队伍,将本部门制发的政府文件及时上传。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1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程序规范、有章可循;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程序。以群众为中心,在市大数据局网站首页集成了便民服务导航栏,政务咨询、调查征集、微信公众号、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等功能集中展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民生实事专题网页,全过程公开2023年市大数据局民生实事内容。探索打造优质、高效的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务新媒体公开力度,德州市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380条。

五)持续夯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对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分工、加强调度,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目前市大数据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全年举办业务培训1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29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德州市大数据局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聚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通过将“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活动进行融合,推动创新“四化”工作方法以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助力大数据工作提档升级。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有待提升;二是部分业务科室信息公开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市大数据局将做好以下提升工作: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办文程序。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及时、规范答复,提升工作质效。印发了《市大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出34项年度重点任务,目前34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

1.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城市大脑指挥中心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以网站、微信公众号为平台载体发布大数据相关信息;联合市行政审批局依托“爱山东”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德州分厅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掌上服务;开展“智慧城市科普展示”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一起走进智慧城市科普展示、参观智慧社区日常运行、体验智慧生活场景,提升大数据局服务水平。

2.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大数据相关工作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

3.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2023年8月22日开展“智慧城市科普展示”暨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1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数字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无证明城市建设”“德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进展信息。

4.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强化政策解读精细化。市大数据局着眼于细节,不断完善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机制,强化重点政策解读。针对《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数字强市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采取领导解读、视频解读、文字解读等形式,借助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开展《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重要政策现场解读。部门副职领导参与“重要政策我来讲”活动,讲解《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德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

5.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德州市大数据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市大数据局门户网站和“德州市大数据局”微信公众号全年更新及时、运行平稳。

6.落实保障措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人。全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覆盖全局干部职工。

  7.改进工作作风。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充分利用专题调研、召开小组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政务公开模式。

8.抓好工作落实。梳理形成本部门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大数据局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级政协提案1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大数据局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突出专业,组织解读活动开展常态化。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活动,帮助群众更深入的体会数字政府建设情况,帮助数字化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应用政策;开展“智慧城市科普展示”活动,提升大数据局服务水平。邀请市民代表和媒体代表一起走进智慧城市科普展示、参观智慧社区日常运行、体验智慧生活场景。实地参观体验德城区岔河社区、胜利社区,听取关于智慧社区建设情况介绍,让市民近距离了解了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建设、运行背后的故事,增强了对“全面参与、全民共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支持与期盼,增进群众对大数据工作的了解,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大数据服务水平。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政务服务中心416房间;联系电话、传真:0534-2687576;电子邮箱:dsjbgs@dz.shandong.cn)

                 德州市大数据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