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德州实际,决定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及应用场景试点申报工作。
一、征集范围
与惠民利企、社会治理紧密相关,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优先面向金融、保险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
2.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名单。
(二)技术安全条件:
1.已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2.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和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3.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4.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三)应用场景条件:
1.应用场景明确,具有重大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四)重点领域具体安全要求:
1.符合相关领域合法性、规范性要求。
2.符合个人信息保护和科技伦理审查的相关要求,不违反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要求。
3.符合由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的其他要求。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四、工作流程
(一)所需材料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申报资料报送。
(二)申报方式
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严格审核、绩效管理、有序推进的原则。
电子版申报材料以PDF格式,通过德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https://144.123.134.111:80/front/index)运营商入驻板块线上申报。
(三)审核程序
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对授权运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提交专家组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对授权运营单位的资质实力、安全条件、信用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论证评审意见。
(四)社会公开
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分批次向社会公开授权运营单位名单等信息,公示期为7天,期间若有异议,需对异议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和处理。
(五)授权批准
坚持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授权运营领域与授权运营单位,将授权运营单位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政府审核批准。
(六)签订协议
由市政府委托公共数据主管部门,与公示通过的授权运营单位签订授权运营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授权运营范围、授权运营期限、授权方式等。若涉及公共数据有偿使用的,还应明确收益方式、违约责任等,其他细节事项由授权运营单位与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双方商议后在协议中体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全部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纸质材料后审。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3.如有疑问请与德州市大数据局联系。(联系人:翟庆龙,联系电话:0534-2680325 15266933907)
德州市大数据局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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